6月1日,北京市交通委发布了《关于一次性增发新能源小客车指标配置方案(征求意见稿)》,拟于今年下半年一次性增发2万个新能源小客车指标,面向“无车家庭”配置。
增发指标配置方式是按照申请家庭的总积分排序进行配置。家庭总积分由每个家庭申请人的积分合计而成。家庭申请人积分由基础积分和阶梯(轮候)积分组成。其中,家庭主申请人的基础积分为 2 分,其他家庭申请人的基础积分为每人 1 分。家庭申请人已参加普通指标摇号的,按其累积的阶梯数每 1 阶梯加1 分;正在轮候新能源指标的,按其开始轮候时间距离家庭提交申请的时间每满一年加 1 分,不足一年的部分按 1 年计算,以往参加摇号累积的阶梯数合并加分;没有参加摇号或轮候的,不加分。
家庭申请人中包含家庭主申请人配偶的,家庭总积分按以下公式计算:总积分=[(主申请人积分+配偶积分)×2+其他成员积分之和]×家庭代际数。家庭申请人中不包含家庭主申请人配偶的,家庭总积分按以下公式计算:总积分=(主申请人积分+其他成员积分之和)×家庭代际数。家庭代际数是指家庭申请人中包含有几代人,最多为3代。
同日,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发布通告,对拟修订的《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》《〈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〉实施细则》公开征求意见。主要调整包括:指标配置向“无车家庭”倾斜、每人最多只能保留1个小客车指标、取消申请更新指标的时限要求、调整配置时间等多方面。
意见稿新增以“无车家庭”为单位摇号和积分排序的指标配置方式。家庭申请人包括家庭主申请人和其他家庭申请人,总人数不低于2人。家庭主申请人代表家庭参与指标配置,并作为将来的指标持有人。其他家庭申请人限于主申请人的配偶、子女和双方父母。
以家庭为单位申请指标,有配偶的,配偶需符合新政中规定的“名下无本市登记的小客车”及“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”两个条件;没有配偶的,可以考虑和父母或子女共同申请。子女加入申请,除需符合相关个人申请资格条件外,其配偶名下不能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。父母加入申请,要从两方面来看,一是名下是否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,只要一方名下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,双方都不符合条件;如果双方均无本市登记的小客车,符合新政中“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”条件的一方可共同申请。
家庭申请人如离异,且离异时原配偶名下已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的,则办理配置指标申请登记时离异应当满十年,2020年6月1日前已离异的除外;以家庭为单位申请配置指标的过程中,家庭申请人及其配偶均不能同时再以其他形式申请配置指标;家庭获得指标后,所有家庭申请人十年内不得再以任何形式申请配置指标。
意见稿还取消了申请更新指标的时限要求,但申请到更新指标以后,指标有效期仍为12个月不变。指标配置由现行每两月配置一次,改为每年5月26日配置新能源指标,6月26日和12月26日配置普通指标。
来源:第一电动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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